深圳市康宁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深圳市唯一一家集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立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2007年医院加挂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技术指导、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治和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收治任务。2017年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精神科获评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2020年获批深圳市高水平医院(区域医疗中心);2023年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2022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神专科医院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五。
2016年医院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联合招收3名博士后,具体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为人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较好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团队精神、科研能力。
(三)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四)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过1篇及以上SCI论文。
(五)符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有关博士后管理规定。
二、待遇及政策
(一)在站期间,根据《深圳市康宁医院博士后创新工作基地管理办法》落实待遇。
(二)在站期间,市财政给予博士后18万元/年在站生活补贴。
(三)对出站后选择留深全职工作且与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者,市财政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个人简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博士学位论文等材料;
3.两位本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必须是本人的博士生导师,留学回国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
请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nyyrs@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博士后+姓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收条件要求进行报名,与招收条件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真实且完整的信息及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信息错误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五)若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4622114/25603443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B座504室人力资源部
深圳市康宁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