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定,为深入落实《深圳市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预案》《深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内容,进一步做好我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对象主要面向深圳市内具备核与辐射应急处置与监测相关专业能力、且有相关核与辐射应急实战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市外具备同等条件的优秀单位也可以参与报名,但需确保在核与辐射应急事件发生后,按照指令,能够在24小时之内携带装备赶到深圳市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人数要求。每个申请队伍中具备专业应急处置或监测能力的成员数量至少应在10人及以上。
(二)专业要求。队伍成员需具备核科学、环境科学、核医学等核与辐射相关专业或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专业背景,熟悉核与辐射应急处置流程,掌握辐射监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三)装备要求。每个申请队伍需配有符合标准的核与辐射应急所需防护物资或监测设备。
(四)安全要求。每个申请队伍应当为成员购买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防癌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等。
对于专业能力强,应急处置经验丰富,可弥补我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空缺的专业队伍,条件可适当放松,由专家评审后,纳入我市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深圳市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招募报名表》(详见附件)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邮箱(hacyj@meeb.sz.gov.cn);
(2)现场报名。携带资料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205室(福田区梅坳六路6号)报名。
3.报名材料
(1)《深圳市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招募报名表》;
(2)单位及成员资质材料;
(3)过往工作经验及物资设备配备情况材料。
(二)资格初审
收到申请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有申请队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队伍将进入下一阶段。
(三)专家评审
组织行业内专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单位进行评审,评估申请队伍的专业背景、应急处置能力、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情况。
(四)实地考察
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队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实地考察,考察设备状况、队伍的实际操作和团队协作能力。
(五)公示录用
实地考察结束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入选队伍名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队伍将正式予以录用,并签订合作协议。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公示录用等招募过程中相关信息均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时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单位密切关注。
附件:深圳市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招募报名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刘衍波;联系方式:0755-29346819)
深圳市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伍招募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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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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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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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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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联络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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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简述本队伍具备的核与辐射应急处置与监测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监测、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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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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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规模 |
队伍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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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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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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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情况 |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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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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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情况 |
工伤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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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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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癌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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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核与辐射相关突发事件经历 |
(简述队伍过去参与过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突发事件,包括时间、地点、主要任务、成效及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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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等物资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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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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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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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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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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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监测相关装备设备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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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型号参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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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