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集团教育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短期教师3名、短期报账员1名、短期保育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4.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配班教师(短期教师)
①年龄40岁以下(1985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②品德良好,态度积极,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③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④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2.短期报账员
①年龄40岁以下(1985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优先;
④持有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短期保育员
①年龄45岁以下(1980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③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协助教师做好班级保育工作,踏实肯干,做事认真、仔细;
④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岗位要求及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如存在虐待、忽视幼儿等不良行为记录 ;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违背学前教育保育从业诚信、道德准则行为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
附件1,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资格证(如幼儿教师资格证等);
(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方式
邮箱投递: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将报名材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招聘二维码。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名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有关说明
(一)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225049(王老师)。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