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心理援助热线024-23813000(即将合并12356小号)始建于2003年,2008年被列为卫生部第一批国家级心理援助热线,年接线量2万余次。2019年为满足沈阳市心理援助热线工作需要,拓展心理援助热线的服务功能,投入50万元资金对沈阳市心理援助热线系统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功能及服务更加规范,为沈城市民搭建了空中绿色桥梁。为进一步提升热线品质、补充现有接线员的力量,现公开招募接线员及后备接线员30名。
一、基本要求:热爱心理援助工作,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自我修复的能力;热爱心理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遵守伦理和保密原则,尊重来电者隐私。服从心理援助热线办公室的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精神科医生;
2、精神科护士;
3、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心理学背景的工作人员;
具备以上条件者自愿报名,经过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免费培训20学时后成为见习接线员,试用期6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接线员。
二、岗位职责
1、接听心理热线电话,提供心理支持、疏导及危机干预服务,降低自杀风险。
2、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精神卫生相关资源信息。
3、定期参与案例督导和培训,接受专业考核。
三、工作地点: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0号楼3楼心理热线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分为两个班次,白班:早8点至晚4点;夜班:晚4点至早8点,提前15分钟交接班。接线员根据自己时间申请班次。本次招募为后备接线员,合格立即进行见习,需要时随时上岗。
五、工作待遇:沈阳市心理援助热线为公益岗位,义务接听。给予交通及餐饮补助:白班给予80元,夜班100元的补助。
有意愿者可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精防科报名,登录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查看招募通知。报名时请携带沈阳市心理援助热线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咨询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4月上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咨询电话:31217594
七、报名地点: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0号楼3楼精防科心理热线办公室。
八、热线办公室如图:
沈阳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报名表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