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近海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人员16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为满足沈阳市近海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用人需要,确保其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根据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1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沈阳市近海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与考核。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严谨认真,无前科劣迹;4、符合具体报考岗位要求,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不符合工作要求予以辞退。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在辽宁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相关网站,在本次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与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发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附照片底色无要求);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实施方对报名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进行审核,请确保扫描材料的清晰度,同时将对报名考生工作履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所需材料准备不全,不予参加后续考试。 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按照通知时间统一进行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以通知为准。1)考生收到短信通知后,需按照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提前15分钟入场;2)考生本人需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等)入场签到;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请考生关注辽宁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短期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既定工资80%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或增补将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通畅。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报考者自行承担。
沈阳市近海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制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