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上海市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设有16个二级教学单位,人才培养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法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员工近1200人,拥有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近百余人次。面向社会需求,服务国家战略,为上海和全国输送了各级各类技术与应用型人才近20万名,培养出了130余位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办学成绩。
根据《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精神,依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等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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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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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管理 |
3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博士年龄不超过38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品行优良,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4、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就业、项目管理、招标采购、外事管理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熟练掌握office软件等现代化办公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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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残疾人专项) |
管理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26年3月7日前核发;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截至2026年3月7日前核发(残疾军人的报考条件比照事业单位残疾人专项招聘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4、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5、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office软件等现代化办公技术,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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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专技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能力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品行优良,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财务、审计类专业,有会计、审计相关职称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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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
专技 |
3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博士年龄不超过38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机械类、控制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4、身心健康,品行优良,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实验室管理和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
注:1、2026届应届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
三、招聘流程
1. 应聘时间与方式
应聘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7日16:00;
应聘方法:应聘者填写求职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集成一个PDF文档;残疾人专项应聘者,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方式发送至rsc@sspu.edu.cn,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凡报名一个以上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
2. 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学校将通过个人所填邮箱或手机通知笔试及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不再通知。
3. 考核方式
学校根据招聘要求及报名岗位要求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招聘笔试的平均成绩,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面试分数占比为4:6)。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相关岗位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通知相关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本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 考察
由部门、学校组织考察,考察重点为体检合格人员业务能力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五、特别告知
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需真实、准确。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今后亦不得再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聘岗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1-50217813
监督电话:021-50216012
通讯地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邮编: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