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前身为上海市戏曲学校(以下简称“戏校”),成立于 1954年3月,是一所以培养戏曲表演人才为主的多剧种、多学科、综合性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2002年,学校划归上海戏剧学院,更名为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校址为莲花路211 号。学校为上海首批传统戏剧综合类非物质化遗产传承基地、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戏曲表演艺术传承教育基地,被授予“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上海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5.身心健康,能胜任艺术类学校教学及创作实践工作。
(二)专业要求
岗位 类别 |
岗位名称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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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1名 |
教师1名 |
戏曲表演教学 (文丑)1名 |
戏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者学历、年龄等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师职业,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舞台表演水平;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10月8日截止。
(2)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xixiaozp.sta.edu.cn:8011/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
(3)应聘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居住证、如有职称及获奖情况的提供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岗位相关资料,所有应聘资料在试讲(实操)时递交复印件,通知面试时带原件审核。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试讲(实操)及相关考核。
3.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实操)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第一轮进行试讲(实操),主要考核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2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第二轮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试讲(实操)、面试成绩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考察
由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对于正式录用的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为:http://xixiaozp.sta.edu.cn:8011/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邮编:201102
联系电话: (021)24287238
联系人:马老师、张老师
监督邮箱:shxqxxzp@163.com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