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辅助人员公告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现招聘公证员助理及材料审核人员。公证员助理需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协助办理公证业务,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材料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当面递交材料,要求法律相关专业。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采用简历投递方式。面试分批进行,录取后试用期2个月,按劳务派遣制签订合同,薪资参照单位规定。

因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一:公证员助理

【招聘岗位】

公证员助理。

【岗位描述】

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

【岗位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公证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2. 身体健康;

3.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4. 法律相关专业,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岗位二:材料审核人员

【招聘岗位】

材料审核人员。

【岗位描述】

审核当事人当面递交的有关材料。

【岗位要求】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辅助人员公告

1.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公证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2. 身体健康;

3.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4. 法律相关专业。

【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6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yujun@sh-notary.com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公证员助理/材料审核人员”。

【面试通知】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批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相关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试用期为2个月,按照劳务派遣制签订合同,薪资待遇参照本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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