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以失业青年身份申报见习的须提前进行失业登记)原件和复印件及见习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见习单位报名。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见习单位。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录用意见并于12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见习单位拟录用情况确定见习人员名单。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包括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离岗人员),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填报系统备案。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