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枣庄市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5家,设站(基地)单位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新材料、设备制造、医疗卫生、高质高效农业,属于枣庄市“6+3”现代产业体系,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
为不断提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的建设水平,市级、部分区(市)以及设站单位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博士后资助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增加对博士后工作的资金支持,改善博士后的生活和科研环境,激励博士后进行创新性研究。
(一)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确有实际工作需要的,经设站单位同意,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基地)年龄可暂时放宽至40周岁。
(二)博士毕业人员应全时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应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国外留学博士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和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不招收在职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4年,具体时间由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博士后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科学确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进站的博士后,在站时间应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博士后累计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出国研修等)不得超过6年。
除基本条件外,拟进站(基地)的博士还应满足设站单位规定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要求。
枣庄市博士后招收类型为基地联合招收,共26人。

(一)生活补助
对自2022年8月1日起到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开展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基地)期间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在站(基地)时间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2年;出站(基地)后留枣工作,符合企事业单位博士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购房补助政策。
(二)科研奖励
对博士后站(基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开题后,给予站(基地)1万元/人的一次性补助,每个站(基地)最高不超过3万元/年。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立项、结项时分别给予3万元科研补助。
(三)平台补助
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1人及以上,且有出站(基地)后博士后研究人员留枣到企业工作的,确认为“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优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5万元优秀站(基地)补助。
(四)创新资助
对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获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省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的,按国家、省级支持政策1:1配套。

枣庄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将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意申请者,可通过附件中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直接联系设站单位联系人,详细咨询应聘资格条件、申请材料、薪酬待遇等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