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6年研究机构人员招聘启事(第一批)

青岛科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人员,涉及高性能有机光学聚合物与先进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智能化工研究院、前沿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及山东化工研究院。招聘岗位包括高层次人才(分五个层次)及优秀博士,主要从事前沿基础与产业化研究、AI+化工交叉创新及生物医药技术攻关等科研工作。应聘者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届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名时间请关注官方后续通知。

一、单位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双50强高校”,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深化人才强校、构筑学科高峰、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的高水平大学奋斗目标。所属研究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1.高性能有机光学聚合物与先进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由青岛科技大学联合万华化学、海康威视共建,是聚焦有机光学材料领域的国家级战略科技平台。依托青科大高分子学科优势与龙头企业产业资源,已集聚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等 170 余位科研力量。现面向全球诚聘高层次人才、青年骨干与博士后,提供优厚年薪、充足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补贴及完善配套,支持开展前沿基础与产业化研究,助力突破高端光学材料技术垄断,服务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2.智能化工研究院。研究院依托数据科学学院,是学校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AI+化工”交叉融合的新型科研机构,由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王殿辉教授任院长,聘国内外知名学者组建专家团队。研究院以建成“AI+化工”交叉学科创新高地、人才培养重镇和成果转化枢纽为目标,聚焦轻量化随机学习理论基础研究,及在工业数据建模、智能控制等方向的应用,破解橡胶、化工、新能源等产业技术难题,构建全链条创新体系。研究院建有多个高端科研平台,推行PI制、双聘兼聘等灵活机制,为青年人才提供充足经费、畅通发展通道与优厚待遇,诚邀化工、人工智能等多领域优秀学者加盟!

3.前沿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研究院依托生物工程学院,成立于2025年,由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Randy Schekman教授担任名誉院长并领衔建设,致力于建设集学术引领、人才培育、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科创平台,是学校聚焦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发展、打造高端科研载体的核心布局。研究院紧扣“健康中国”重大战略部署,以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抗体治疗和医学合成生物学等生物医药前沿赛道为主攻方向,聚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顶尖科研创新高地。

4.山东化工研究院(原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研究院是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化学化工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拥有一支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有科研人员300余人,其中研究员18人,高级工程师95人。先后承担国家科技攻关、国家科技支撑、重点科研项目27项和部、省级科技项目264项,分别获国家、部省级科技奖123项。开展技术开发、工艺改进、产业升级、技术转让、检验检测、专业咨询及培训服务项目33000余项。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较高的化工行业服务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首批次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人员15人,主要从事相关科研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或国(境)外同层次人才。

第二层次: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能力,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二层次条件。

第三层次: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术成就,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三层次条件。

第四层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优秀学术成果和一定学术影响力,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四层次条件。

第五层次: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在学科方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五层次条件。

2.优秀博士

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35周岁,需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报名人员通过发送邮件(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学术水平,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及相关手续,我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人才待遇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达到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三层次以上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或协议工资,在安家费(住房)、科研经费、学术团队建设、实验条件配备、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对第四层次及以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人才特岗津贴、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由相关用人部门根据人才引进细则执行。

优秀博士、其他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学科发展急需的国家级人才,待遇适当上浮。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雷老师

报名电话:0532-88959097 0532-88958693

报名邮箱:附件1中相关单位招聘邮箱

请将应聘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同时抄送至qustrc@qust.edu.cn,并与研究机构招聘负责人联系。

七、其他

1.拟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应自取得学历学位证三个月内、已毕业及在职人员自接到通知六个月内,启动入职程序,逾期未办理的原则上不再保留入职资格。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

2026年4月3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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