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春季校园招聘简章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港航相关岗位,要求热爱港口事业、综合素质良好。报名需通过指定网站投递简历并完成测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8:00。招聘流程包括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等环节。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由交通部于1975年建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示范院校,在校学生14000余人,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围绕智慧、绿色、低碳、高效的港航业发展需求,以构建“依托港口的一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为目标,聚焦港航新质生产力,加快“数字化+专业”建设,打造了港口机电、港航管理、航海技术、数字商贸等十大专业群,共42个专业,形成了以涉港涉海专业为支撑、重点面向港航及关联产业的“港航并重、水陆并举”的专业建设格局。学生就业率和企业满意度常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遍布全国沿海沿江各大港口,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被媒体赞誉为港口“黄埔军校”。

一、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港口事业;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表现较为突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2026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存在档案造假、违规异地高考、个人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接受报名;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报考时应符合任职回避制度要求,其中招聘岗位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应聘该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在山东省港口集团的近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若填写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公告发布后,上级有新要求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春季校园招聘简章附件。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投递简历及测评

有求职意向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报名网站投递简历。职业性格测评会在简历投递后一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完成测评后,视为简历投递成功(以系统接收为准)。网上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6年3月13日18:00(北京时间)。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页端投递地址:

https://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9220236

(二)资格审核及简历筛选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人员以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档案违规或其他影响录取的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原则上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1:5的比例进行考试,未达到1:5的岗位,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考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布招聘面试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集中线上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意向录用人员,意向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对意向录用人员,组织开展线下面试。对线下面试通过人员,发放录用意向书,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六)体检

入职前,统一组织意向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需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如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解除三方就业协议。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一经发现造假的,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七)递补

如放弃线下面试、体检,或出现线下面试、体检不合格的,或未在约定的日期办理三方就业协议签署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取消应聘资格),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八)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结合三方协议签订、递补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设置试用期,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完成简历投递和报名应聘工作。应聘人员应对个人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2.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不符合条件者及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3.被录用人员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薪酬制度执行。

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录用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对档案材料存在虚构、造假或其他重大问题者,有权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工作开展情况,有权取消、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对整个招聘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6.未尽事宜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对外发布任何考试资料,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招聘咨询电话:0532-58905174(9:00—17:30)

0532-81735009(9:00—17:30)

附件: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春季校园招聘计划表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0日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春季校园招聘简章附件: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春季校园招聘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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