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2026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职位:教师、医生、工程师等。职位描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请有意者准备简历及相关材料按时报名。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2026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附件1: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2026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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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2026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1. 对人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人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学校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635-7119806。

2. 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于2026 年7 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3. 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人才引进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6 年毕业的学生。

4.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本须知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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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6 年9 月30 日前补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待正式补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 2026 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6 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6. 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未通过人才引进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信息资料填写、报送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人才引进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在个人简历中写明相关工作经历及时间;要求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需在备注中注明证书名称及生效时间。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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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7.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哪些佐证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人才引进岗位要求,通过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向人才引进单位提供近期1 寸正面免冠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
(1) 《2026 年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提交完基本信息时可打印);
(2)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完基本信息后可打印,签字按手印后上传);
(3) 身份证正反面;
(4)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 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相关查询报告;2026 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笔试准考证;
(7)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非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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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8) 留学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本须知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相关任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11) 报名有相关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资格等证书;
(12) 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8. 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人才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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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有哪些要求?

普通高校2026 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规定自2016 年12月1 日后录取且2026 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 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 年7 月31 日以前取得。

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应在报名时间开始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不能报考。

10. 如何理解、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专业界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一个后缀“学”字的不同,或者仅有专业名称后缀“教育”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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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如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或者仅有专业名称后缀(师范类)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等特殊情况,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人才引进单位介绍有关情况,人才引进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认定。

1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1 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资格审查时所提交的照片同一底版。

12.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齐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1)报名时间截止时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审核时间截止前提交补齐所有资料。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3. 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1)应聘人员在人才引进单位资格审核前可变更报考岗位。

(2)没有通过人才引进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该单位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系统将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4.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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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单位初审时间截止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缴费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15. 岗位条件中“企业工作经历”如何界定?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关于企业工作经历的界定,以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应为企业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为准。

关于工作经历年限的界定,工作经历年限的起止时间自工作协议、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至报名开始时间为止,工作经历年限按合同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需提交原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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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参保缴费凭证,需提供相关任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16. 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 号)处理。对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在应聘期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即被认定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学校将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一是在报名环节,考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虚报、隐瞒有关情况,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二是在面试环节,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三是在考察环节,考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四是在体检环节,考生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五是在报到环节,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六是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

17. 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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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后期集中报名错失报名机会,报名时选择网速较快的环境;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避免出现因本人未及时报名、补全信息、缴费等耽误报考问题。

整个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及时了解人才引进单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及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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