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警务助理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吃苦、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24小时应急值班备勤。
2.威海本地户口或具有本地居住证,年龄4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或犯罪记录。
3.无色盲、无口吃、无残疾、无恐高症。
二、工作内容
1.协助社区民警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采集辖区常住人口和出租屋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收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采集整理村居网格内各类基础信息、社情民意、不和谐因素等,完成三级网格安排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村居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相关工作。
2.做好分包村居的平安建设工作。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点击下方小程序报名,上传《应聘人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


3.咨询电话:5965322,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四、聘用选拔
1.报名截止后,后续将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等流程,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面试方式择优筛选录取,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体检费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按规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者违反管理规定的,将予以解聘。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审核贯彻招聘全过程,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考务费每人90元,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相关法律规定,聘用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后统一分配到环翠区羊亭镇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羊亭镇派出所接受日常双向管理,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根据镇街每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工资约每月32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