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逐日追梦照亮未来”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日照高新区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任制优秀青年人才3名,面向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及2024至2026届硕士研究生(38周岁以下)。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具体报名时间及招聘活动行程另行发布,请关注后续公告。

2026年度“逐日追梦·照亮未来”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日照高新区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度日照高新区公开招聘聘任制优秀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名,实行聘任制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度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报名政策咨询、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和面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工作由日照高新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2024-2026届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日照高新区内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聘任制人员、招聘为日照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聘任制人员后自行辞职或解聘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4月11日以前取得。

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可采取承诺制,暂未取得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和面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认真、准确填写《2026年度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聘活动现场进行报名。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聘活动具体行程另行发布。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现场资格初审和面谈

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初审和面谈工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查看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并与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交流或面谈。

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面谈工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若面谈合格人数较多,可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初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递补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二)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先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然后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了解日照高新区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附件1:2026年度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6年度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日照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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