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应聘人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3.报名材料要求:
(1)个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3)个人所有学段(本科及以上)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等;
(5)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察
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邮编:277599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楼0703室组织人事部。
附件1:附件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