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研需要,经学校批准,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经济运行团队现招聘科研项目助理2人,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岗位类别:科研项目助理。
2.岗位人数:2人。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认真、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
3.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5.具有一定的科研素养和学术能力,具有较强的主观学习能动性,具备团队协作意识。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书扫描件;
4.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5.《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1)、《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附件2)。
应聘人员请将(1)-(4)项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同第(5)项材料一并整理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imin@sd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科研项目助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2)资格审查及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形式主要为面试。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时需展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未能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察与体检。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与聘用。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人
李老师:15005311377
邮箱:limin@sdu.edu.cn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拟聘人员如系国内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