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度人才招聘公告

陕西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常年招聘博士及博士后,包括领军人才、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年龄、学历、科研成果等条件限制各异。 2025年12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陕西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常年招聘优秀人才。现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博士(博士后)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其中电气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博士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2025年12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获得一定学术成就,产生一定社会效益。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序号

用人单位

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

招聘人数

各单位联系方式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机械工程、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能源动力、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3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916-2641711

2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药学、生物与医药

3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916-2641660

3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机械工程交叉学科方向)、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技术与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微纳制造、人工智能、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等方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新能源与绿色装备方向)、电子科学与技术、力学(计算力学方向)、光学工程(光电信息器件方向)

3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6-2642922

4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历史学、教育学

3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16-2641577

5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药学、中药学、药剂学、微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安全、食品营养、生态学、农学、草学、林学、环境科学、大气科学、地表圈层与过程、生物学

3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916-2641661

(二)博士招聘计划

序号

用人单位

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

招聘人数

各单位联系方式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能源动力、控制科学与工程

12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916-2641711

2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2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916-2641795

3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药学、生物与医药

12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916-2641660

4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机械工程交叉学科方向)、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微纳制造、人工智能、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等方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新能源与绿色装备方向)、电子科学与技术、力学(计算力学方向)、光学工程(光电信息器件方向)

12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6-2642922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中国史、世界史

7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916-2125096

6

人文

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教育学

12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16-2641577

7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药学(药学、药剂学)、中药学、生物学(微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草学、林学、植物保护(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安全方向、食品营养方向)、大气科学(地表圈层与过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科教学(生物)]

12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916-2641661

8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系统科学(大数据与智能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生物信息学)、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交通运输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8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6-2641600

9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工学、理学学位)、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916-2641630

三、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近5年面向国(境)内外科技前沿领域取得重大学术成就,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的战略科学家,主要是两院院士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

2.杰出人才

A1岗位:在本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原创性、标志性学术成果,或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具有一流科技领衔实力,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且具备引领学科发展能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A2岗位:在本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学术成果,具备引领相关学科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工作能力的,具有与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相当业绩水平,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A3岗位: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及影响力, 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能力的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与省级人才相当业绩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青年拔尖人才

B1岗位:在所属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较高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具备副高级职称(国(境)外任职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国内副高级职称),年龄38周岁及以下(哲社人文类4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或主持过境外重要科研项目,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

b.在本学科公认的顶级期刊发表标志性学术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B2岗位:申报条件应高于学校招聘A1类博士标准(各类业绩成果及项目级别认定按照《陕西理工大学博士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陕理工校发〔2024〕36号)执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哲社人文类37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b.在国(境)内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一等);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境)外重要科研项目。

c.在本学科公认的顶级期刊发表标志性学术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创新团队

具有明确可行的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具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基础,整体研究水平达到所在领域一流水平,团队骨干成员稳定,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创新型研究团队。结合我校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能够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创新型研究团队。

5.博士及博士后

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能力和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

(二)薪酬待遇

1.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和科研启动费、引进费,具体标准一人一议,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参与职称评审。

2.引进博士入职后三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可转为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配偶工作、办公设施、住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房等。

四、应聘程序

1.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填写《陕西理工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度人才招聘公告附件1)和登记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高层次人才发送至至学校人才办(slgrcb@snut.edu.cn),博士及博士后发送至学校人事处(snutrsc@vip.163.com),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2.评议推荐

用人单位对应聘博士的学风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和评议,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及综合考评

学校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按照相关程序对应聘者开展思想政治审查、综合考评、心理健康测评、准入查询、体检。结果报学校审定。

4.录用公示

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其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5年12月5日。

2.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3.应聘者仅可对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不可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类别或同一类别中的多个岗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有关学科专业、科研成果等问题可致电招聘计划中各学院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

学校官网:https://www.snut.edu.cn

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网:https://rsc.snut.edu.cn

联系部门:高层次人才联系陕西理工大学人才办,

联系方式:邓老师,0916-2641488,slgrcb@snut.edu.cn

联系部门:博士及博士后联系陕西理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方式:刘老师,0916-2641680,snutrsc@vip.163.com

附件1:陕西理工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2:心理测试表 (供初审资格通过人员使用)

陕西理工大学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陕西理工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2025版).doc

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度人才招聘公告附件2-心理测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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