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岗位名称:财务相关岗位。
(二)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和学校有关财经制度;
2.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会计核算、出纳、财务管理、财务报表报告编制、预算决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品行端正,敬业严谨,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3.性格平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抗压能力;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能力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本科所学专业为金融学(B020301K)、会计学(B120203K)、财务管理(B120204)(本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并能熟练使用至少一种财务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
3.工作认真严谨、踏实勤奋,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6日。
2.报名步骤: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
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④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具有财务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⑥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背景色无要求)。
以上材料请按“申请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请将完整的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打包文件名须按“毕业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审核应聘人员的《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并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官网发布,同时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应聘人员。
(三)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二)工作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大学城)或佛山校区。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20-85211308
(二)报名邮箱:hscw01@scnu.edu.cn
(三)联系人:赖老师
(四)财务处官网:https://cwc.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