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编外中药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招聘1名编外中药专业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需中药资格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2日,地点为该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

为充实我院人才队伍,满足工作需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中药专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应往届不限。同等条件下取得初级及以上中药士(师)资格证书或具备中药学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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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 8月22日(上午0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如东县大豫镇兵房健康路61号)。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准确的《报名表》一式二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及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同分则加试后择优录用)。

(四)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予以留用的续签劳动用工合同。

录用后相关待遇:人员待遇按大豫镇中心卫生院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同工同酬)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医院和个人分别承担相应费用。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四、政策咨询本《方案》由如东县大豫镇卫生院招聘工作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153893、15862867225。

五、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编外中药专业人员招聘公告附件.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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