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应急〔2024〕7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同时将仁寿县首批转岗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选岗规则、选岗排序和量化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3日,转岗消防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或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提出书面申请。现将选岗工作方案予以公告:
一、选岗时间
选岗时间待公示后另行通知。
二、选岗地点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详细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建设路二段10号)
三、选岗对象
首批转岗退出安置地在仁寿县的消防员。
四、选岗顺序
此次采用赋分选岗,选岗排序由评分高者至低者依次选岗。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相同的,依次以消防救援等级、工作年限、表彰奖励、担任职务计分为排序依据,相应计分者排名在前。
五、选岗工作流程
1.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领导宣读选岗规则。
2.介绍各选岗的具体岗位、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情况。
3.参加选岗人员到现场选岗。
4.宣布选岗结果。
5.仁寿县应急管理局领导讲话。
六、选岗规则
1.转岗退出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每人选岗时间5分钟,选岗签字按手印后不得更改。
2.选岗时,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选岗结束后应尽快离开选岗现场。
3.选岗现场将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消防员确认后生效。
4.选岗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签名,如有特殊情况需派本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仁寿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5.安置结果符合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转岗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
6.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7.本规则由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仁寿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8-36201977;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28-36293125。
附件:1.眉山市仁寿县《安置办法》实施后首次符合政府安排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2.眉山市仁寿县《安置办法》实施后首次符合政府安排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附件1
眉山市仁寿县《安置办法》实施后首次符合政府安排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入职时间 |
退出时间 |
消防救援衔 |
安置地 |
量化评分明细 |
量化评分 |
1 |
雷天明 |
男 |
1993.09 |
2011.12 |
2023.12 |
二级消防士 |
仁寿县 |
衔级:二级消防士12分;工作年限12年24分;个人三等功1次10分,个人嘉奖3次4分;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二类区)汶川县1年8个月2.5分,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四类区)马尔康市金川5年5个月13.541分,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五类区)阿坝县、红原县4年8个月14分;职务:班长3年4.5分,副班长1年1分;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三级1个6分。 |
91.541 |
2 |
刘威 |
男 |
1992.08 |
2011.12 |
2023.12 |
二级消防士 |
仁寿县 |
衔级:二级消防士12分;工作年限12年24分;个人嘉奖5次8分;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二类区)汉源县7年10.5分;职务:班长4年5个月6.625分;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五级1个4分。 |
65.125 |
附件2
眉山市仁寿县《安置办法》实施后首次符合政府安排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提供岗位数 |
备注 |
1 |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
1 |
|
2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
1 |
|
3 |
县商务局 |
县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
1 |
|
合 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