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普通辅警:10名;
(二)厨工:1名;
薪酬福利待遇
(一)普通辅警薪酬待遇为8.95万元/年(包干,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办公经费、服装费等费用)。(二)厨工薪酬待遇为5.6万元/年(含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
招聘程序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思想政治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
3.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2024年10月21日前已经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
4.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5.普通辅警身高168cm以上。体重指数(BMI)原则上在18.5至23.9之间(=体重(kg)÷身高(m)²),健身体质等特殊情形可适当提高上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准驾
E 型车驾驶证,退役军人或警察类、体育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及身体缺陷;
7.能服从单位调配,能适应日常警务化管理,具备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轮值、夜班、出差执勤工作的条件;
8.烈士、因公牺牲民(辅)警的配偶、子女优先招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于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参加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及本人页)1份;
3.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中或中专学历需当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学历证明、大专或以上学历需到学信网打印学籍验证报告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正面同版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证、摩托车驾驶证、其他技能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此类证件可不用提交);
6.个人征信报告1份(横沥建设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可线下打印)。
(五)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扫描下方二维码确认符合条件后,将二维码中所需要的材料携带齐全,并提前将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前往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现场报名。
企石公安分局2024年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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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二维码进入链接报名
2.资格审查
分局招聘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发现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后退还证件原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六)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组织招聘对象进行笔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当日须携带运动装备(运动服、跑步鞋),确保体能测试安全顺利开展。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心理素质测评,参照心理测评服务平台提供的心理测试标准进行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2.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与笔试时间定于同一天、同一地点,通知笔试时一同告知。
测试项目: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长跑。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一是4×10米折返跑,可测次数1次,测试成绩≤14秒;二是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测试成绩≥2.05米;三是俯卧撑,可测次数1次,测试成绩≥30次/分钟;四是长跑,可测次数1次,测试成绩≤4分35。
3.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面试时间:面试具体场次、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七)体检
所有程序合格后,应聘人员统一到企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招聘的,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政审考察
参照《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对拟招聘考察人选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考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拟招聘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企石”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招聘后未按时报到,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有关情况说明
(一)报名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隐瞒或弄虚作假经查实,已签劳动合同无效,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公告由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警官(0769-86768833)(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