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中队队员10人(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自愿且能够胜任野外巡护、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条件:原则上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9月15日)。身体健康、体能好、有较丰富经验且愿意从事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的可放宽至59周岁。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好,反应敏捷等,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后能够从事森林消防等救援工作。
4.没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没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人员。
5.退役军人、具有消防救援或森林消防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原三坑镇林业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所需材料: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区财政解决(应聘者仅有一次复检机会,其复检费用需自己支付)。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反映。
六、协议签订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由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协议,聘用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每个森林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每人每年保费在500元以内,由区财政负责。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清新森防办〔2024〕8号文件标准执行。
七、有关事项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63-5862136。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