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招聘1名专项工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项工作聘员专业技术类第四档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建筑学(B081001)或城乡规划(B081002)专业,取得建筑设计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或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义务。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不超过35周岁。
(四)具备聘用岗位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
(五)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人员待遇
对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清人社〔2021〕5号)中的专业技术类第四档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并提交有关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所交资料复印件不退回)。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带齐上述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622室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统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1-3个工作日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
五、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综合分析、专业素养、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水平。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到,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具体安排。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清远市国源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81263。
附件:附件: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et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