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三中学是一所市直属公办高级中学。现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舞蹈老师、声乐教师各1人,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现将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舞蹈老师要求:
1.学历要求:舞蹈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2.专业要求:具备扎实的舞蹈基本功、专业技能、舞蹈编排等能力。
3.职业素养: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协作,能积极参与学校科组的各项活动。
4.优先条件:具有艺术高考(舞蹈类)教学指导经验或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
声乐教师要求:
1.学历要求:音乐表演或声乐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2.专业要求:具备扎实的声乐演唱技巧,熟悉美声、民族、通俗等主流唱法,掌握声乐教学法。
3.职业素养: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协作,能积极参与学校科组的各项活动。
4.优先条件:具有艺术高考(表演或声乐类)教学指导经验或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
二、聘用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学校临聘教师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学校统一安排。

(三)根据需要提供校内集体宿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
提交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扫描版;
2.本人身份证扫描版;
3.求职简历;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鹤大街6号
邮箱:2442453644@qq.com;
联系电话:0763-3116700。
(二)资格审核、面试
1.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
2.由学校组织人员面试。
(三)考察和体检(上岗前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其进行考察和体检。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有关事项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远市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