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一)2024届国内普通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生证书(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1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基本工资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及绩效可参照用人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00:00至8月13日23:59′59′(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cwjjzp2024。
3.报名流程
(1)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系统初步审核。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8月15日9:00后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确保注册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全面(电子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应聘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实行100分制,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
(5)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
(6)其他事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及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名单。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名单。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期间,如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应聘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审核。进入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面试的具体安排。面试实行100分制,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考试结束后,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并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的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应当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招聘环节的考试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对象及安排、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当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及公告内容。应聘人员因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六)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负责解释,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履行指导、监管工作,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63-3822693、0763-39393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