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要求,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我市居民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在此基础上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安置范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详见招聘岗位和人数信息表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无异议的确定录用人选,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公益岗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劳动报酬由第三方公司代理,劳动报酬暂时按照不低于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10月起2010元)。
五、纪律要求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和人数信息表
平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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