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和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辅警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辅警(1名,男):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热心审判服务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毕业于警察院校优先、篮球专业特长者优先;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2月3日至2006年12月2日期间出生),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及身高需在考试现场核实;
4、会讲闽南话,能说流利的普通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平和籍考生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纹身;
6、适应岗位需要的体能。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本人及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
2、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三、人员性质
劳务派遣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平和县人民法院(平和县山格镇新陂村地段正兴大道819号),联系电话:0596-5232148。请考生携带报名材料交至法院一楼安检窗口;
3、报名时须携带《平和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在文末附件中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辅警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如下:
男辅警: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
2、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前三名者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录用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含岗位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确定录取后,考生需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平和县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充分考虑自身身体情况能否参加体能测试,若发生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公告由平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平和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