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巴人社规〔2023〕2号)文件规定,平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拟增设2个档案管理见习岗位,现予以公告。
序号 |
见习岗位名称 |
所需见习人数 |
条 件 要 求 |
见习月数 |
生活补助发放 标准(元/月)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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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 历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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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档案管理 |
2个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无 |
12个月 |
1970 |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