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75名流动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一)流动业务主管(15名):
1. 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宣传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2. 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资产管理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3. 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督办调研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4. 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监督二处流动业务主管2名;
5. 计划与政策局综合处(依托单位管理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6. 计划与政策局重大任务处流动业务主管3名(医学、生命、信息相关领域);
7. 计划与政策局发展战略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8. 计划与政策局学科政策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9. 财务局综合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10. 财务局经费管理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11. 国际合作局外事计划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12. 国际合作局欧洲处流动业务主管1名。
岗位职责:
1. 参与政策调研,协助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 协助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 协助文字起草、政策咨询等业务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流动项目主任(60名):
1. 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项目主任1名;
2. 数学物理科学部力学科学处动力学与控制流动项目主任1名;
3. 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光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 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理论物理流动项目主任1名;
5. 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项目主任1名;
6. 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一处绿色合成化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7. 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三处材料化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8. 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测量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9. 生命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项目主任1名;
10. 生命科学部生物学一处植物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11. 生命科学部生物学二处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12. 生命科学部生物学二处流动项目主任3名(医学、生命、信息相关领域);
13. 生命科学部生物医学科学处免疫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14. 生命科学部生物医学科学处神经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15. 生命科学部生物医学科学处心理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16. 生命科学部交叉融合科学处分子生物学与生物技术流动项目主任1名;
17. 生命科学部农学与食品科学处食品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18. 生命科学部农业动物科学处畜牧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19. 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项目主任2名;
20.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古生物学、地层学与沉积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21.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矿物、岩石、矿床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22.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大地测量和空间物理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23.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环境地球化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24.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项目主任2名;
25.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一处无机非金属材料流动项目主任1名;
26.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二处有机高分子材料流动项目主任1名;
2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二处机械设计与制造流动项目主任1名;
28.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三处环境工程流动项目主任1名;
29.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四处建筑与土木工程流动项目主任1名;
30.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一处电子科学与技术流动项目主任1名;
31.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二处机器学习与大数据流动项目主任1名;
32.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三处自动化系统及应用流动项目主任1名;
33.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四处光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34.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循环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35.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血液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36.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消化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37.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内分泌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38.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眼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39.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泌尿系统/口腔颅颌面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0.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三处神经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1.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生殖医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2.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六处感染科学/检验医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3.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七处肿瘤科学流动项目主任2名;
44.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医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5.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西医结合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6. 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项目主任3名;
47. 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一处物质科学流动项目主任1名;
48. 国际科研资助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项目主任1名(化学、工材与材料、管理相关领域);
49. 国际科研资助部国际科研资助一处流动项目主任2名(数理、地球、信息相关领域);
50. 国际科研资助部国际科研资助二处流动项目主任3名(生命、农业科学、医学相关领域)。
岗位职责:
1. 协助承担所负责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 参与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作风正派,廉洁公正,热爱科学基金事业;
(三)流动项目主任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当任职3年以上;流动业务主管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职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
(六)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七)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当年申请或参与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及直属单位管理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尚未完成审批程序的;
(三)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理处分,或因科研不端行为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处于影响期的;
(四)无工作单位或未经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
(五)其他不适宜应聘的情形。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流动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 流动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放,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约定的劳务费;
2. 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假期、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四、重要说明:
(一)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担任流动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由于我委条件有限,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四)上述岗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五、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可以组织名义推荐人选。报名请通过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工作人员应聘表》(网址:http://hr.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后点击“保存草稿”,并点击“打印申请表”(勿点击“提交申请”)。打印后本人签字,再由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招聘系统,并点击“提交申请”。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答辩的申请人,在面试答辩时需携带并提交申请表原件。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聘任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后,公开发布面试人选公告,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答辩。未能进入面试的人选,恕不另行通知。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0日16:30(截止时间后无法提交)
咨询电话:010-62326984(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电子邮箱:zhaopin@nsfc.gov.cn
选聘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