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与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拟接收部分法律专业学生到我院实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接收岗位
接收法律实习生若干名,其中:
1.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实习岗位:
主要从事诉前调解、执行督促、庭前准备、案件记录、文书草拟、卷宗归档等工作;
2.综合行政实习岗位:
实习生可带课题进入法院,安排到课题研究领域相关部门从事司法调研等工作。
02
人选条件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在读大学生,或者已毕业尚在择业期内;
(三)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保证实习时间,全程参加实习,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能够适应司法信息化要求。
03
接收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随时报名,用人单位将视情况统筹安排各批次实习生具体实习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院校推荐和个人申请的方式。院校推荐需填写《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1),个人报名需填写《法律实习生申请报名表》(附件2)并附个人学生证电子照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hfyxx@163.com。现场报名人员可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两张到宁化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5室报名,接收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送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学生基本信息。
(三)办理接收手续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实习人选,通知拟接收人选办理相关手续。
04
实习管理
1.实习期间,实习生须严格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并签署相关承诺书,日常管理参照本院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实习结束后,实习生接收部门可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
2.实习期间可在我院机关餐厅就餐,餐费自理。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05
纪律与监督
接收实习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
0598-6830624
0598-6830874
注:该公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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