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要求,2026年度拟公开招募26名人才储备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募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参加自治区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二、享受待遇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储备期为24个月,储备期间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自治区人社厅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服务基层期满人员定向招录政策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储备期间储备人员不能在储备单位以外的企业领取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进行劳动用工合同备案等;不能在储备单位以外的企业担任法人代表、股东、董事、高管等职务。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
四、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五、资格审查
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本人。
六、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地址: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303室
电话:0476-4266500
附件:宁城县2026年度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
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