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明程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行政 管理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生源或户籍不限;1978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市场营销和医院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一定市场分析能力,掌握市场动态、市场方向能力,较强的领导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眼科医院10楼1032室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862221。
(2)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应聘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市明程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用工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需提供身份证、生源证明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需要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公司组织进行相关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等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4、公示与录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公司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宁波市明程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用工报名表.docx
宁波市明程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