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植保技术推广等),要求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及资格,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见招聘简章。报名方式及时间详见简章。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种子管理站、宁波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制订种植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主要农产品、林特产品生产,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生产技术攻关和推广;承担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承担种植业行业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许可和质量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土肥农水技术指导等工作。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宁波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渔业检验监测与疫病防控中心) 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制订实施市水产技术推广计划;承担渔业公益性技术研究;引进推广渔业重大关键技术,开展人员培训和技能鉴定;承担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指导及引育测试推广;承担三产融合、渔业资源养护、养殖面源污染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态环境、投入品检测评价、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等,协助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事故(纠纷)调处、苗种产地检疫、渔业领域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海洋渔业科研基地管理及科普技术交流。

宁波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农民学院)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乡村振兴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等工作;承担全市“三农”智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三农”前瞻性课题研究和重点问题调查分析工作,开展成果转化与政策咨询;参与研究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以及支农保护政策;承担全市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内控和内审工作;承担全市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宅基地和国有农场发展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三农”干部和农民培训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植保技术推广(专技)

1

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技术指导。需田间野外工作。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专业要求: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本科阶段专业为植物保护。

全国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水产养殖(专技)

2

承担水产育种研究、水产动物营养研究等工作。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专业要求:水产养殖、海洋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等相关专业。

全国

宁波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农业农村发展与管理(专技)

1

承担“三农”前瞻性课题研究、农村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会计学。

全国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初定2024年11月5日14:00-16: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展位见“奔甬而来”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展位。

3.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奔甬而来”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初定2024年11月5日14:00-16:00)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公告附件);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农业农村发展与管理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谈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面谈)”形式进行。农业农村发展与管理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人数之比达到20: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对知识的应用、分析能力,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2.面试(面谈)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排名。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面谈)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面谈),视作放弃面试(面谈),由此产生的面试(面谈)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

面谈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评定结果从高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综合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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