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竞争性比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竞争性比选4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求报名者为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3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及旗县级及以上办案经历。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9:00至12月12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后续将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竞争性比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一、集团简介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资产总额3391亿元,信用评级“AAA”级,员工2.1万余人。是内蒙古自治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主力军,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筹资融资等重要职能,也是一家集规划设计、投资管理、工程建设、运营养护和资本运作全产业链于一体的现代化公路交通设施综合服务商。集团公司下设分、子公司108家,业务涵盖交通基础设施、现代物流、交通综合开发、低空经济、交通新能源及应用、数智交通等六大板块。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紧紧围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选拔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比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坚持人尽其才、适才适岗、能岗匹配的原则。

四、比选岗位及数量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4名。

五、比选范围

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人员。

六、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中共党员;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现任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7.具备3年及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且有参加旗县(区)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办案工作经历。(计算岗位所需工作经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比选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任职试用期内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二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影响公开竞争性比选的其他情形。

七、比选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履历分析、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创悦人力”招聘官网(https://www.nmcyrl.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及报名系统要求提供基本任职资格和具体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例如: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信网近期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签字版的《诚信承诺书》(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竞争性比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或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等能够证明所报岗位要求职务职级和工作经验的有效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2)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如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根据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网站查询。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比选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人数的,核销或核减相应比选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比选资格。

4.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7日9:00—12月13日17:00。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试卷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未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与时间:呼和浩特市,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笔试地点与时间详见准考证。

4.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6.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未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或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复审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履历量化分析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对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分析其履历业绩,满分100分。

(六)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

2.面试环节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履历量化分析×1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范围。(以上各环节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考察

1.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及比选岗位,1:1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单位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注重了解被考察对象专业素养、职位匹配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报考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已经考察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3.考察阶段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递补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体检

1.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十)确定拟录人员

1.人选确定。根据比选最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及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经集团公司集体研究,按1:1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前考察或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影响聘用的反映问题一经核实,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自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发放兑现,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6.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工作部分环节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学习材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等。

(二)本次比选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比选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创悦人力官网和个人手机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比选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比选公告明确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五)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本次公开比选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2845860 4599538转852

监督电话:0471-6320712(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14:30-17:30。

附: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6日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竞争性比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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