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求,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赤峰建筑工程学校2026 年春季学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赤峰建筑工程学校始建于1982年,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典型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首批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赤峰市名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代课教师1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二)岗位具体条件
1. 护理专业课教师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位要求: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
本科:护理学(101101)、临床药学(100703TK)、药物分析(100705T)、药物化学(100706T)、药物制剂(100702)、药学(1007);
硕士研究生:护理学(0783)、药物化学(100701)、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药学(1055);
资格证书:具有相应种类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注:专业类别及专业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专业代码以目录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3月16日止。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提交方式
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命名格式:“应聘岗位 + 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3685439281@qq.com
(四)咨询方式
咨询负责人:韩立杰
咨询电话:1564762886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主要考核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3、试讲评估: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试讲,评估教学水平和课堂组织能力;
4、体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
5、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代课教师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代课教师标准执行,具体面议;
3、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教学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招聘工作;
3、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将通过电话或邮箱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赤峰建筑工程学校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