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人数:驾驶员1名
2.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满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食宿自理;A1、A2、B1、B2、C1驾驶证,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南平市路况和本省主要道路路况;复退军人优先。
(3)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掌握一定的公务接待礼仪;为人踏实、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
(4)服从用工单位应急值班安排。
三、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2.试用期二个月。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EMNP666@163.COM提交报名表(见附件)。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99-8831760、18960681770。
2.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2.体检: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报名截止: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