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定向派遣至紫琅湖派出所(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非警务辅助人员),因《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中部分岗位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经研究,决定对相应岗位进行补招,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均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1、《报名表》扫描件及电子档;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月28日。
(二)资格审核: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面试: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1000米跑,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入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0513-69825852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