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财务人员,要求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及初级会计证,9月1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

因工作需要,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适应本职工作,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具有两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1:2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7、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8、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3-83553917

四、考试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实务》《经济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录用及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s://ntjob.nantong.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包含基础工资、年终奖、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节日福利、带薪年假等。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 82293917。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 日

附件1、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docx附件2、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南通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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