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沐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沐人社知[2023]57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招聘名额为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沐川籍城镇人员、常住于沐川城镇并在常住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以下人员:4050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持有《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人员。以及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3、主要从事利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等方面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
(三)报名地点:利店镇便民大厅
(四)联系方式:吴霞,联系电话15183385059。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利店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