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补充城乡基层治理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含村改居社区),其中:工区街道8名、城厢街道8名、石塘街道6名、城郊街道2名(村改居社区)。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加分政策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5.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加分政策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此项取最高分,不累加)。
2.2021年以来,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扬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扬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扬表彰的加3分(此项取获得的最高表扬表彰荣誉,不累加)。
3.退役军人加2分。
4.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有1年以上街道(乡镇)、社区工作经验的加2分(需工作所在街道、乡镇出具证明)。
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或在加分政策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及其派出机构、社会的监督。对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电话:18981136013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电话:0816-2225849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社会工作部电话:0816-6331137
五、招聘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工区街道http://www.myfc.gov.cn/content/article/44129585
城厢街道http://www.myfc.gov.cn/xwdt/gggs/44129621.html
石塘街道http://www.myfc.gov.cn/xwdt/gggs/44129618.html
城郊街道http://www.myfc.gov.cn/content/article/44129597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