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梅州市2025年第二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等要求,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在规定的系统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现场复审地点: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市环境监控中心)财务人事科908室。联系电话:0753-2260823。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梅州市2025年第二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式三
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
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原件(专科起点的还须提供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复审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收到反馈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梅州市2025年第二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进行,重点复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相关条件。
3.资格复审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开始。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20前到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地点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市环境监控中心)四楼。
(三)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四)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按主评委第一要素评分确定名次。
(五)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资格复审现场发放)自行提前到达面试地点进行验证报到。
2.在面试当天上午7:20前未进入候考室进行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4.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间不得互相交流信息。需上洗手间的,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评委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6.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问题。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问题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
7.考生面试完毕后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8.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自行提前到达候考室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者、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
(三)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事宜,将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未尽事宜,以《梅州市2025年第二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为准。
(五)符合条件的来梅求职人员可享受“免费梅州”政策,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申请最长30天的“免费住宿”。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