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6月,位于惠城区最北部,镇辖区面积204平方公里,有19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总户籍人口数约3万人,常住人口数2.2万人,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为一体的公益性乡镇卫生院,承担芦洲镇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充优化医生队伍,推动乡镇医生队伍持续向好发展,切实提高乡镇医疗服务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院拟公开招聘1名编外医生及1名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编外人员参照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临聘人员标准,乡村医生享受上级相关部门补贴政策。
四
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五
报名
(一)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应聘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4:30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格式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537950046@qq.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医生报名表》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网络验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扫描件,以上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
考试
(一)本次招聘的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主要以临床基础理论设置考题,测试医生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计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
报名
(一)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公众号公布。
八
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弃权处理。
九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流程进行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
2025年11月11日
(咨询联系电话:芦洲镇卫生院行政办公室 0752-3287504)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