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公告

双加镇面向就业困难群体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名/岗位,对象为脱贫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员及低保家庭成员。报名时间2月14日至20日,地点为双加社区和大冲头村党群服务中心。

为统筹推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结合我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需要以及“六保”工作要求,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加强龙马潭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泸龙人社发〔2022〕4号)《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泸龙就发〔2023〕50号)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 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4〕5号)文件要求,现将双加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双加镇双加社区和大冲头村拟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各1人;由双加社区、大冲头村具体组织。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双加镇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脱贫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员、农村低保家庭成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公告

(二)报名方式: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户籍所在地向所属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三)报名结束后,由所属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四、报名地点

双加社区、大冲头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2650696(双加社区)、0830-2988358(大冲头村)。

监督举报电话:0830-8589068(双加镇综合服务中心)、0830-2998291(龙马潭区就业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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