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山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龙山镇现面向辖区公开招聘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67名,其中城镇岗位6个,面向零就业家庭、大龄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乡村岗位61个,面向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残疾及大龄人员等。岗位职责涵盖社区服务、环境巡查、政策宣传等。报名者须符合相应条件并服从安排,岗位补贴按规定发放。具体岗位数量及职责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者及时关注报名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龙山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公开招聘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规〔2022〕3号)文件认定人员的城镇失业职工】,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保人员、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五)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类型、名称、数量、职责

本次招聘共计67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6个,乡村公益性岗位61个,各岗位具体招聘数据见2025年龙山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附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城镇-社区综合服务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6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3)岗位职责:负责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派出所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清理,协助辖区举办精神文明活动,协助辖区做好森林防火、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等工作,完成新村安排的其他工作。

(4)岗位补贴:2210元/月(含社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乡村-乡村综合服务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6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条件,能够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岗位职责:负责环境保护,防火禁烧,护林绿化,国土治理,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矿山、矿砂治理日常巡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秸秆禁烧,河道巡检维护清理,自来水供水管道维护,政策宣传等工作,以及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补贴:760元/月

2.岗位名称:乡村-社会治理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0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条件,能够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岗位职责:根据岗位分工,服从工作安排与管理,保持村庄周边100米外范围内无白色漂浮物、垃圾点及河塘沟渠无漂浮垃圾,保持排水沟清洁、无堆积杂物,及时清理灯杆、线杆、墙体上张贴的小广告,及时制止并上报偷倒垃圾行为;负责森林防火、护林绿化、秸秆禁烧、森林病虫害防治、政策宣传等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要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所属自然村查表收水费,管道维护及维修;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进行安葬,保持墓地环境卫生,看护好墓地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等工作,做好墓地的日常管理和来访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保持公厕干净整洁,质量标准达到“六无六净”,及时上报并维修损坏及运转不良的公厕设施,保持公厕周边环境整洁;保质保量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补贴:833元/月

3.岗位名称:乡村-村容保洁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3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条件,能够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岗位职责:保持村庄周边100米外范围内无白色漂浮物,垃圾点、河塘沟渠无漂浮垃圾;保持排水沟内清洁,无堆积杂物;及时清理灯杆、线杆、墙体上张贴的小广告;及时制止并上报偷倒垃圾行为。

岗位补贴:800元/月

4.岗位名称:乡村-森林防火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3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条件,能够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岗位职责:负责森林防火、护林绿化、秸秆禁烧、森林病虫害防治、政策宣传等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要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岗位补贴:760元/月

5.岗位名称: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6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条件,能够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岗位职责:①公墓管理: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进行安葬,保持墓地环境卫生,看护好墓地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等工作,做好墓地的日常管理和来访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②自来水管理:负责所属自然村查表收水费,管道维护及维修;服从工作安排,做好日常出勤工作。

岗位补贴:500-800元/月

6.岗位名称:乡村-乡村道路巡护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条件,能够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岗位职责:保持路面整洁;保持路肩平整,无杂物及垃圾现象;保持路肩草坪高度不超过5公分;保护道路附属物完好;每月进行不少于两天的集中养护;平时进行日常巡查,加大雨雪后巡查力度;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如道路上的杂物清理、小型管道堵塞疏通等,及时进行简单处理,保障道路和管道的基本使用功能;发现道路及路肩损坏,不能及时处理的报告镇政府协调处理。

岗位补贴:760元/月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中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所在村委报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乡镇(街道)人社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聘用

对申请报名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公示3天后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经村居(社区)汇总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乡镇(街道)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日常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乡村公益性岗位超70周岁的;

8.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龙山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保障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包含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按照221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按月发放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普通、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经济发展水平、我县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分级分档发放岗位补贴,按月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在岗人员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县财政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上级有关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七、其他

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相关补贴。

本公告由龙山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6755689

附件:1、2025年度龙山镇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5年度龙山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3、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4、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

2025年龙山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行政村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备注

1

九里村

城镇-社区综合服务岗

6

合计

6

附件2:

2025年龙山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行政村

自然村

乡村综合服务岗

社会治理岗

村容保洁岗

森林防火岗

公共设施管护岗

乡村道路巡护岗

合计

备注

1

九里村

东楼村

1

1

2

2

九里村

南楼村

1

1

3

九里村

瓦楼村

1

1

4

九里村

王家庄子村

1

1

5

九里村

西楼村

1

1

6

九里村

纪家店子村

1

1

7

九里村

王家山村

1

1

8

薄板台新村

柿子园村

1

1

9

薄板台新村

前寨村

1

1

10

薄板台新村

后寨村

1

1

11

薄板台新村

柏崖村

1

1

12

薄板台新村

段家河村

2

1

3

13

薄板台新村

岳家庄子村

1

1

14

薄板台新村

孙家庄子村

1

1

15

薄板台新村

东湖村

1

1

16

薄板台新村

薄板台村

1

1

17

涝坡村

任家口村

1

1

18

涝坡村

范家庄村

1

1

19

涝坡村

平柳河村

1

1

20

涝坡村

黄坡村

1

1

21

涝坡村

徐家山子村

1

1

22

涝坡村

东涝坡村

1

1

23

涝坡村

西涝坡村

1

1

24

涝坡村

邱家庄村

1

1

25

高疃新村

匡家沟村

1

1

26

高疃新村

崔家官庄村

1

1

27

高疃新村

高疃村

1

1

28

高疃新村

马山村

1

1

29

高疃新村

下芦峪河村

1

1

30

高疃新村

上芦峪河村

1

1

31

仲沟村

后仲沟村

1

1

32

仲沟村

新旺村

1

1

33

仲沟村

石龙口村

1

1

34

仲沟村

前仲沟村

1

1

35

仲沟村

泥沟子村

1

1

36

仲沟村

于家店子村

1

1

37

申家沟村

褚家庄村

1

1

38

申家沟村

后申家沟村

1

1

39

申家沟村

北上涧村

1

1

40

申家沟村

扭沟村

1

1

41

申家沟村

前申家沟村

1

1

42

屋楼东村

大塘坊村

1

1

43

屋楼东村

小塘坊村

1

1

44

屋楼东村

栾家庄村

1

1

45

屋楼东村

潘家庄村

1

1

46

屋楼东村

徐家阿疃村

1

1

47

屋楼东村

周家庄村

1

1

48

屋楼东村

小北山村

1

1

49

屋楼东村

南坊村

1

1

50

屋楼东村

张家庄村

1

1

51

花崖头村

杨家沟村

1

1

52

花崖头村

韦家沟村

1

1

53

花崖头村

东花崖头村

1

1

2

54

花崖头村

西花崖头村

1

1

55

花崖头村

张家村

1

1

2

56

花崖头村

刁家庄村

1

1

合计

56

6

10

23

13

6

3

61

附件3:

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乡镇(街道):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一寸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担任村(社区)职务

岗位类型

¨城镇 ¨乡村

岗位名称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是

是否拥有在营状态工商营业执照

¨否

¨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个体工营业执照

是否为公职人员或村(社区)

干部近亲属

¨否

¨是

亲属姓名:

单位及职务:

是否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

¨否

¨是

初次核定享受补贴年月:

已享受月数:

人员

类别

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残联部门登记管理的残疾人;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残联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其他农村人员:。

本人承诺未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担任法人等公司主要职务;未单位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保;未领取职工养老退休待遇;非公职人员;非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已知晓城乡公益性岗位性质、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自愿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对因提供相关不实信息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申请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村(社区)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该表一式二份,村(社区)、人社部门各留存一份;2.村干部包含支部委员;3.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025年龙山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附件4:

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报名岗位。

本人承诺,本人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匹配的劳动能力,未担任公司法人、股东、理事、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非财政供养人员,非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成员,非离退休人员,非企事业在职人员,非全日制在校生。同时保证在岗期间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无冒名顶替,吃空饷等行为。

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中(有/无)公职人员(包含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上岗后如有亲属成为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将按照要求及时如实上报。

本人已知晓城乡公益性岗位性质、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自愿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隐瞒,本人自愿退出公益性岗位,并退还领取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含保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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