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二幼儿园招聘启事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二幼儿园现招聘学前教育实习生1名,要求为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在校生,年龄25周岁及以下,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优先,需持有健康证。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1月18日下午17:00截止,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入职时间为2026年春季开学。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二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向银路94-1号。我园力求创设一个舒适安全、充满童趣、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的学前教育工作人员,期待您的加入。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实习生(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及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喜欢孩子;

6.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7.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备注: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春季开学,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三、招聘安排

01报名时间与方式

1.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星期日下午17:00截止,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幼儿园邮箱:lgnldeyey@lg.gov.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字样。

2.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710162,刘老师。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第二幼儿园招聘启事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递交word、excel文件格式】

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电脑登录学信网下载PDF文件,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查验证明(中国教师网查验截图)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⑤承诺书(附件3)【请递交签字、按手印后的PDF/JPG文件】;

⑥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⑦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⑧健康证(暂无法提供的,需承诺于正式入职前取得);

⑨无犯罪记录证明

(备注:请按以上顺序排列报名材料,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2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03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04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5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6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①体检不合格的;

②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③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④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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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2026年广东省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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