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大靓幼儿园位于大靓花园小区内,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园舍建筑独立,布局科学合理,园区环境优美,日照条件良好。全园共设9个教学班,各班均依据幼儿年龄发展特点,配置了多样化的活动区域,充分满足幼儿在学习与探索方面的需求。户外活动场地安全舒适,配备充足的体育器械,保障各年龄段幼儿享有愉快而适宜的户外活动体验。为丰富幼儿在园生活,幼儿园还专设幸福剧场、种植区及体育综合区等功能性公共空间,为幼儿营造了一个能够自主探究、亲身体验并充分释放天性的成长环境。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保育员(1名)
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45周岁及以下;
3.不限专业;
4.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贷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备注: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招聘材料
1.报名表(
附件1),请提交word文件格式;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提交Excel文件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相关证书、健康证(暂时无法提供健康证的,需承诺于入职前取得);
6.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按指模);
7.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附件下载见文末二维码。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大靓幼儿园。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①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②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③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
④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00截止,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照顺序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D84183690@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手机号”,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 13392439346 詹老师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相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相关附件下载

二维码包含: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2026年广东省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