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自主招聘临床护理人员的公告

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招募编外临床护理人员,报名时间2月6日至8日(现场8:30-12:00, 14:00-17:00),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临床护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隆昌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自主招聘临床护理人员的公告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隆昌市云顶镇繁荣街77号后勤楼三楼院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3632268,电子报名邮箱:2302245390@qq.com。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025年2月8日前往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并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未入围者恕不通知。

3、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考核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公布。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3,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3、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将在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考核成绩并列,则再次组织考核进行筛选。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检规定: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且只进行一次,仅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和档案审查,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5、递补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异议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3、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原单位解除合同: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安全、职工保护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隆昌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隆昌市云顶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自主招聘临床护理人员的公告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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