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公告

澧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听证员,任期3年。要求报名者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居住在本县、政治素质良好且无规定不得担任的情形。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1月9日止,可通过线上、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选聘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及公示任命。

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计划选聘听证员20名,任期3年,期满可按规定续聘。

二、选聘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接受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可通过线上邮箱、线下现场或邮寄提交材料(三选一)。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完成并签名/盖章的《澧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澧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公告附件下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电子版像素不低于413×295);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

4.相关专业资质、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四)提交方式

1.线上: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xjcy12309@163.com),邮件主题为“听证员报名+姓名”;

2.现场:澧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地址:湖南省澧县澧浦街道澧浦路999号澧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系人:黄宇琪,电话:0736-3242000;

3.邮寄:澧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件人:黄宇琪,电话:0736-3242000,EMS邮寄,注明“听证员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本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注重结构优化与广泛代表性。

(二)组织考察

通过面谈、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考察候选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社会表现。

(三)公示任命

拟聘人选在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聘书并公告,组织岗前培训。

五、履职保障与管理

(一)听证员履职期间,由本院承担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

(二)建立听证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称职或违反规定者,按程序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澧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澧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推荐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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