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刘庄镇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长者食堂、村部保洁等。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如低保、残疾等)且年龄符合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者,可于2025年3月21日至4月4日,在刘庄镇政府报名。

因工作需要,刘庄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刘庄镇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残疾的;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优抚对象家庭的;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0名

要求:

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学历:初中及以上

工作岗位:长者食堂、村部保洁、街道保洁

备注:能独立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长者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纳税记录证明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报名地点:刘庄镇政府220办公室(刘庄镇振兴路8号)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509701

刘庄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由镇组织、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刘庄镇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公共就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025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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